甘肃考生的留学学历认证怎么弄:认证对象、材料与办理顺序
刚在境外读完本科或研究生的甘肃学生和家长,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前,先要确认三件事:谁来申请、证书是否属于受理范围、哪些材料需要准备。认证不是在拿到证书后自动完成的手续,也不能仅凭“海外大学毕业”这一项作出判断,应把颁证机构、学习经历和申请材料对应起来。
认证对象:先确认谁能办、什么能办
认证到底是什么
按照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的开篇条文,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,是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的自主申请,对国(境)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合法性、真实性以及与我国相应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等作出专业性、技术性认定和说明的活动。
这项认证用于满足申请人在升学、就业、考试等方面的需要。需要注意的是,认证不是给某所院校或某张文凭作笼统背书。申请提交后,仍须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认定,不能把已经申请理解为一定通过。
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协议》,以及历次修订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》和相关标准,都可以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的“认证办法”栏目中查询。
三类受理机构
申请人在以下机构学习并获得国(境)外正规合法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,属于指南列明的受理范围:
- 国外大学/高等教育机构;
- 港澳台地区大学/高等教育机构;
-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(办学)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(项目)。
甘肃考生如果在国内就读依法设立(办学)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(项目),最后取得境外一方学位证书,同样属于上述机构类别的受理范围。但“属于机构类别”不等于当然受理,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- 该机构是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、正规高等教育机构;
- 学历学位课程有质量保证或者认可,学习经历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定学制要求;
- 颁发的证书被所在国政府部门承认。
判断时,机构资质、课程与学习经历、证书认可情况需要一起核对,不能只看其中一项。
六类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证书
官方指南明确列出以下六类不在受理范围:
- 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;
- 外语培训或者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的毕(结)业证书;
- 进修人员、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;
- 国(境)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;
- 国(境)外荣誉称号,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;
- 国(境)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。
这些证书即使带有“学习”“毕业”“证书”等表述,也不能仅凭名称判断其属于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,应先确认其实际教育层次和学习性质。
跨境远程学习证书要与疫情特殊情况分开
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门提醒:通过跨境远程学习方式获得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,一直不在认证范围内。
疫情期间的特殊认证规则,只针对受疫情影响、被迫由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学习的情况,并不是对一般跨境远程学习的认可。部分中介如果把疫情特殊情况与跨境远程学习混为一谈,申请人应提高警惕,不要据此判断自己的证书一定可以办理。
如遇可疑情况或已经遭遇诈骗,应立即保留相关证据,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。
认证申请原则上必须由本人办理
如需办理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,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提交,不得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提出申请。未成年人提交申请的,应当书面委托法定代理人办理。
因此,申请人需要自己预留出连续、可操作的时间段,准备好本人证件及相关材料,并亲自完成在线提交。除未成年人依法书面委托法定代理人的情形外,不要把整个申请环节委托给家人、中介或其他人员代为操作。
申请材料:按五项内容准备电子扫描件
官方申请材料包括:
- 学历学位证书;
- 学习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,包括护照/通行证、签证与签注;
- 近期标准证件照片,底色不限;
- 授权声明;
- 其他相关材料。
所有材料均在线提供电子扫描件,应提前确认扫描内容完整、清晰,并按系统要求放入对应材料框。材料要求详情可参见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》。
成绩单需要单独说明。官方用语是“建议申请人提供院校开具的官方完整成绩单等其他辅助材料”。这说明成绩单属于辅助材料,不是申请材料清单中的独立必交件;但提前准备,便于核查环节按要求补充使用。
办理顺序:按以下步骤依次完成
办理入口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,申请注册、提交申请、进度查询和结果查验均从该入口进入。
官方流程应按以下顺序完成:
- 申请注册: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“学历学位认证”中的在线申请栏目进行注册。
- 实名认证:在统一用户身份认证系统中,用身份证号注册账号。
- 实人认证:使用移民局手机APP完成实人认证,获取8位个人授权码,并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取出入境记录。
- 填写申请表:根据自身学位和学习经历,准确填写申请内容。
- 上传材料:在对应的材料框内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。
- 在线支付:在线支付认证费。
这几个步骤不能随意颠倒。实人认证取得的8位个人授权码,是后续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取出入境记录的前提;申请表要按本人真实学位和学习经历填写,材料也要上传到对应栏位,完成上传后才能进入在线支付环节。
办理时限:按国家(地区)分类管理
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不同国家(地区)认证核查反馈所需时间的差异,对认证工作时限进行分类管理。官方分类如下:
- 10个工作日以内:美国、加拿大、中外合作办学的大部分院校。
- 15个工作日以内:英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新加坡的大部分院校。
- 20个工作日以内:其他国家(地区)。
上述时限是按类别划分的认证工作时限,不等于对任一个案作出一定在相应时限内出结果的承诺。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,周期可能延长:
- 颁证院校或核查机构未能及时反馈核查结果;
- 国内外法定节假日需要顺延工作时间;
- 申请人未按要求及时补充有关辅助材料。
如因颁证院校不予配合等原因,需要申请人联络校方或补充提供相关材料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会与申请人及时沟通。
不能提供加急服务
认证涉及初审、评估、核查、审核、复审等环节,其中评估、核查的一些环节需要境外高校及多部门配合,存在不可控因素,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,因此不能提供加急服务。
同时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。绿色通道是官方面向高层次人才设置的办理安排,不等同于所有申请都可以加急。
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会根据拓展核查渠道的进展,公开认证工作时限分类的最新情况。申请人应以官方公开的分类和通知为准安排后续事项。
认证结果:分清三种类型
认证通过
符合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规则要求的,出具认证书。
暂不认证
因不符合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规则要求,暂不能出具认证书的,出具暂不认证通知单,可退还认证费用。
不予认证
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(信息)行为的,出具不予认证通知单,不退还认证费用。
提交申请不等于当然取得认证书,应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结果为准。
认证书包含哪些内容
认证书包括六项内容:
- 申请人的个人信息;
- 证书颁发机构名称、资质,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项目的合法性;
- 学历学位名称及颁授时间;
- 关于学历学位层次、学历与中国学位学历对应关系的表述;
-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盖章;
- 出具日期。
认证结果为电子证照文件。如需纸质存档依据,申请人可以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。
认证这件事的顺序感很强:先确认手里的证书属于可认证范围,再按栏位备齐材料,最后按指南步骤走完;属于可认证范围的按顺序办完就行,不属于的,早知道比晚知道更省事。